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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雅 2008-10-11 08:38

秋水:是非曲直自有公论!

[size=4][b]原载:口吃病 矫治 康复 公益咨询中心[/b][/size]
[url=http://jxkouchi.blog.163.com/blog/static/1085036720089910652371/][b]http://jxkouchi.blog.163.com/blog/static/1085036720089910652371/[/b][/url]
[b]原作:恨若秋水[/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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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心悟、江湖龙哥、阿当、小舒、李明等朋友为我仗义执言,洗刷不白之冤。我相信,是非曲直自有公论![/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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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利子、愚公等人对本人恶毒诬告和诽谤是不得人心的。
愚公说:秋水没有给他人治愈口吃的本事而(准备) 收取学员的矫正费,  这不是诈骗吗?


秋水评论:我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愚公以秋水(准备) 收取学员的矫正费,来假想推定犯罪事实,以莫须有的罪名血口喷人。
愚公说:“秋水前些时候出任天津还真矫正班的矫正师”
秋水评论:请问这是愚公亲自调查出来的结果吗?我在哪里帮人搞商业矫正?我帮谁进行过商业矫正?你有事实根据吗?
舍利子在10月7日给我单位局长打电话告黑状时,诬告我从事口吃矫正诈骗犯罪行为,声称有个吃友可以证实我收取了他的1500元培训费。舍利子诬告“本人大做虚假广告,收取巨额回扣”,并宣称这一事实是一个叫愚公的北京吃友提供的。
愚公诽谤本人在深圳、大理、南昌等地开展公益活动,肯定收取学员的讲课报酬,学费肯定由学员摊牌。
秋水评论:我不想就此作出解释,我想,还原历史应该由历史见证人站起来为我仗义执言。

谁都知道,在2008年之前,论坛上有不少资深望重的会员指控愚公参与推销臭名昭著的SBY,其中以舍利子最为先锋。本人因为初来论坛,对此不甚了解,跟着舍利子等人背后批评指责愚公的行为。不到三个月后,我凭着良心,发现对愚公参与推销SBY和诈骗吃友巨额暴利的指控缺乏有力证据。按照法律,没有证据就得宣布无罪。2008年开春,本人第一个站起来为愚公平反昭雪,大家可以看论坛上记录,愚公为此也在我的社区空间发来感激短信。但是舍利子出于个人目的硬要置愚公于死地而后快(请查阅中国口吃社区5月份之前的帖子)!为了论坛的健康繁荣,笔者不厌其烦在愚公和舍利子之间斡旋,化解矛盾和恩怨请(查阅中国口吃社区5月份之前的帖子)。在此过程中,舍利子指责笔者背信弃义,助纣为孽,指责我袒护愚公。而愚公在笔者的博客中留言说:“舍利子道德败坏,有目共睹,如果你不与其划清界限,会极大的损害你秋水的形象。”我没有理会他们的警告。一如既往的做工作,在笔者竭力劝解下,愚公和舍利子结束了长达数年之久的人身攻击。愚公在中国社区发短信给秋水说“非常感谢秋水为我洗清了不白之冤,结束了舍利子等人对我长达数年的诽谤和攻击。”
今年七月份,顶呱呱论坛,一位吃友和愚公对骂,本人获悉后在QQ里对其进行了劝阻,并对愚公的人格进行了褒扬。不久,愚公在顶呱呱之短信中回复说,对秋水为其作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表示感激,莫齿难忘。
愚公多次说:“
我和秋水同口吃, 同听过张景晖的讲课, 同与法律相关( 秋水是公安人员, 我学的是法律专业), 我们曾在相邻两县生活多年, 我曾到过余干县公安局, 我们现在又同是协会的网友,我们是六同的网友啊,这是多大的缘份啊。这大概就是为什么秋水能为我仗义执言的原因吧。”
言犹在耳,不知这些发自内心的话,愚公是否还记得?
为了消除误会,增进感情,我盼望着和愚公、ZJ、海浪等朋友见面交流思想。特别是ZJQ朋友(也是张景晖学生)、海浪一直默默无闻关心和支持我的表现。2007年5月底,我们单位民警第一次享受公休假。局里帮我们在当地组团,费用:每人1000元。线路有两条:北京和桂林。我第一个报名参加,选择赴北京团队。此次旅游,单位只批准假期和派遣带队领导,一切都是自费。而愚公断定我是公费旅游,这不是事实。为了沟通友谊,交流思想,去北京之前,我和愚公、ZJQ、海浪等人取得联系。并约好在到达北京之后的第三天(大约是5月28日)见面。那天,傍晚为了和愚公等人的如期见面,我放弃了晚上随团去天安门、长安街观赏夜景的行程,从颐和园打的一个多小时(越150元)赶到约会地点。见面是真诚的,愚公等人很热情,我们边谈别喝酒,气氛非常好。大约1小时后,因为他们几个人离见面的地方很远,就离去了。虽然见面时间很短,我想彼此之间留下了坦诚而深刻的印象。我送愚公几人上公车前,突然感怀人生苦短,他乡遇知己,热泪盈眶,我们激情拥抱,挥首告别。
不知愚公可否记得那一刻?

因为观点不同,因为对口吃的理解不同,我和愚公等人在网上展开了激烈的争辩,但是我每次对愚公都不忘加上兄长的称呼,而愚公面对我对其观点的批驳则采取另类方式:从文字上找岔,从时间上找破绽,从我的文章细节上下功夫抓辩子,接着打棍子,扣帽子,简直无所不用其极,妄图欲置我于死地。本来是学术之争,竟然一次又一次被愚公等人上纲上线,发展为利益之争!愚公和舍利子等人企图从人格上对我批倒批臭,在精神上对我进行摧残和灭绝,是不得人心的。

现在的论坛已经丧失了和谐和理性,正义被践踏,良知被揉碾,真理被摧毁。我已经无意逗留,希望大家自我保重。[/size]

舍利弗 2008-10-11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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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lemonchiffon][size=1]警察法规定:人民群众有权利投诉警察的违纪和违法行为。
舍利子投诉是依法行事。

秋水已经是某商业机构的矫正师,(9月5日,某机构在商业班广告上有他的矫正师介绍与照片。尽管后来修改为名誉顾问。要不是大家质疑,他还不知闹到什么地步。)在公益论坛有商业利益。但他在公益论坛大肆吹嘘他的疗效,夸大宣传,明显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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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size=1][color=lemonchiffon]什么他治口吃病如下楼梯,翻墙头,他二十多年前矫正班让三十多年比论坛任何一个矫正师说话流利---即根治。(当时秋水还是中度口吃者,能让三十多人根治吗???)口吃者与正常人仅一步之隔。明显是为商业利益编造的虚假广告。他为什么要长时间为商业利益忽悠大家???

秋水本人也应当多作自我检点。当初秋水毫无根据的指责这个人是骗子,那个人是托儿。古今中外的学术成果,除了张景晖疗法以外都是垃圾,唯有他秋水本人是“论坛唯一痊愈者”。他想到过别人的感受吗?进一步发展到大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在学术论坛随意删贴。有质疑张景辉疗法者,轻则删除,重则封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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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水这个人非常势利。忘恩负义。当他有困难要人支持时,可怜巴巴打电话求人发帖支持他,当他以“智慧”当上秘书长时,只要质疑张景辉,他就翻脸害人。

看到秋水与他娘在乡下的破房子的照片,尚有怜悯。

秋水不要低估了正义者的决心与能力。如果秋水一意孤行,执迷不悟,是不会有好下场的。[/color][/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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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black][size=1]评论:      玩火者必自焚.[/size]
[size=1]人民群众有向公安机安举报警察不当或违法行为的权利 ![/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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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秋水,  如果舍利子因为向公安机关举报你的违法行为而受到警察的非法调查,   俺一定要让你后悔一辈子.  勿谓言之不预也.[/size][/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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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本帖最后由 舍利弗 于 2008-10-11 15:03 编辑 [/i]]

愚公 2008-10-11 22:20

[size=4]1. 秋水说:  我已经无意逗留,希望大家自我保重。

愚公回复:
你作为现役警察, 根本就不应当卷入社区的辩论.  你是治愈成功者, 你介绍了自己治愈成功经验后, 就应当到此为止. 而以后的宣扬口吃可以"不关心, 不讨论, 不评价, 不使用任何方法就能不治自愈", 纯属画蛇添足, 实为败笔.

我真诚的建议秋水, 以你的警察身份不适宜在论坛上周旋. 由于你的不当言行, 会严重损害公关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为了公安机关的声誉, 你也应当退出论坛.

我对人民警察怀有很好的感情, 因为投鼠忌器, 而对你难以出手. 如果你实在没有自知之明, 那我只能让你的局长管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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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秋水说:
2007年5月底,我们单位民警第一次享受公休假。局里帮我们在当地组团,费用:每人1000元。线路有两条:北京和桂林。我第一个报名参加,选择赴北京团队。此次旅游,单位只批准假期和派遣带队领导,一切都是自费。而愚公断定我是公费旅游,这不是事实。

愚公回复:
秋水在 [还真心理咨询中心] 网页上作自我介绍时写道:
" 本人自费赴北京, 南昌, 深圳, 大理,  天津等地开展宣传张景晖思想, 举办张景晖疗法公益讲座, 获得巨大成功 "

就算秋水到北京是自费吧( 自费1000元只是半自费吧?], 你到北京是纯旅游吧?  这难道不是事实吗?

和北京协会几个朋友见面, 就算是"开展宣传张景晖思想, 举办张景晖疗法公益讲座,"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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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愚公说:秋水没有给他人治愈口吃的本事而(准备) 收取学员的矫正费,  这不是诈骗吗?

秋水评论:我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愚公以秋水(准备) 收取学员的矫正费,来假想推定犯罪事实,以莫须有的罪名血口喷人。

愚公回复:
秋水是商业矫正班的矫正师, 这没有错吧? 秋水讲课不是公益吧? 这没有错吧?  秋水讲课准备收取报酬, 这也没有错吧?

无论秋水是否已收取讲课劳务费, 都不影响诈骗他人行为的确认.

秋水能给他人治愈口吃吗? 不能给他人治愈口吃你为什么要收费? 这种行为难道不是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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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愚公说:“秋水前些时候出任天津还真矫正班的矫正师”

秋水评论:请问这是愚公亲自调查出来的结果吗?我在哪里帮人搞商业矫正?我帮谁进行过商业矫正?你有事实根据吗?

愚公回复:
秋水已经开始说浑话了. 秋水矫正师的肖像就贴在[天津还真咨询中心]的网站上. 多少人都看见过. 秋水对这样的简单事实还要否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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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秋水说:
愚公诽谤本人在深圳、大理、南昌等地开展公益活动,肯定收取学员的讲课报酬,学费肯定由学员摊牌.

愚公回复:
秋水为什么不转贴我的原话呢?  我根本没有说过这样的话.  秋水如此无中生有的给我捏造, 这对于一个警察来说不光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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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秋水说:
本来是学术之争,竟然一次又一次被愚公等人上纲上线,发展为利益之争!

愚公回复:
我和你秋水没有利益之争. 有的只是事实和真相之争.  秋水这一年说的谎话实在是太多了, 谎言穿帮是屡见不鲜. 为什么秋水一再删除我的那么多帖子?  那是因为秋水不想让社区更多的朋友看到愚公质疑秋水的破绽.

秋水不理解, 秋水对愚公有恩, 为什么愚公还要批驳秋水?  舍利子曾经痛骂愚公, 为什么愚公还要为舍利子说话?

我认为公私要分明, 一码是一码. 个人友情不能代替原则. 我质疑批驳的只是他人的观点. 而不牵扯什么个人恩怨.

总之, 如果秋水不是现役军警人员, 你可以在论坛上纵横驰骋. 但是, 以秋水现役警察的身份, 我劝秋水还是退出论坛为好. 免得给公安机关带来令人痛心的损害.[/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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