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顶呱呱口吃俱乐部 公益口吃矫正组织 联系电话:029--88729353

查看完整版本: 男权之爱:二晒中国人传统的爱情观

绿华树 2008-2-22 11:01

男权之爱:二晒中国人传统的爱情观

[size=4][color=darkgreen][/color][/size]
[size=4][color=darkgreen][/color][/size]
[b][size=4][color=darkgreen]原作:海  星  [/color][/size][/b]
[b][size=4][color=darkgreen]2008年2月20日  01:20[/color][/size][/b]
[size=4][color=darkgreen][/color][/size]
[size=4][color=darkgreen][/color][/size]


[size=4][color=darkgreen]  1

  西方的情人节虽然已过去,但爱情始终是我们每天的话题。情人节那天,我和大家一起分析了中国人传统的爱情观中的第一个特点:仁之爱(参见拙文《仁之爱:一晒中国人传统的爱情观》,[url]http://user.qzone.qq.com/622002069/blog/1202992617[/url])。我们得出的结论是:

  在古代汉语中,始终未出现现代意义上的“爱情”一词,最贴近的词就是“仁”。中国传统的爱情就是人伦之爱,始终受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的约束,依据的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它不是一种人间博爱,而是基于人与人的血缘关系;它是一种施舍的爱,是一种强者对弱者的怜悯与同情;它是一种强制的爱,是强者对弱者的包办与支配;它是一种不平等的爱,是传统等级制度的产物;它被理学家看作是一种私欲,与“天理”相违。我们常常会大声地说“爱祖国”、“爱人民”、“爱国家”、“爱党”,但往往对自己心爱的人和家人很难说出“我爱你”三个字,原因在于我们所说的爱是仁之爱,包含着道德人伦、被动服从、缺乏平等、忠君孝父等道德因素。

  2

  除了人伦的因素之外,中国人传统的爱情观还带有男权的特点。

  毛泽东曾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写道:中国的男子,普遍要受政权、族权、神权等三种有系统的权力的支配。“至于女子,除受上述三种权力的支配外,还受男子的支配(夫权)。这四种权力——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

  儒家文化本身就是一种歧视妇女的文化。孔子曾将妇女与小人相提并论:“唯小人与女子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女子被看作有先天性的不足,被认为是祸水,可以随时遗弃:“国破家亡,以及一切大小不幸的事件发生,就都推在女子的身上”(郁达夫语)。殷商亡了,就赖妲(dá)己(殷纣王宠妃);西周亡了,该怨褒姒(周幽王宠妃);吴国亡国,西施之过;唐朝大乱,要怪杨贵妃。因此,据美国作家史沫特莱记载,当时,“在安徽的部分村落,仍然有溺婴塘,不想要的女婴一出生就被淹死在那里”;“谁要提起让女孩子去念书,准被人讥笑为蠢得给别人的花园浇水。”

  于是,在中国古代社会,出现了压迫妇女的“三从四德”。妇女永远是男性的附属物,“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即所谓的“三从”。此外,妇女还要时刻注重自己的言行,满足“四德”的需要,即“妇德、妇容、妇言、妇功”。“妇德”要求妇女行止有耻,贞节和顺;“妇容”要求妇女打扮时庄重得体,切忌妖艳;“妇言”要求妇女讲话时温柔得体,唯唯诺诺;“妇功”要求妇女家务女红,样样精通。

  3

  结果,女性在两性的天平上失衡,失去了一切的平等。女子在婚前的童贞,婚后的守节被认为是妇女一生的头等大事,即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贞”和“节”是妇女的命根子,妇女失去了这两样“品德”,纵然还活着,也会生不如死。不仅女子在丈夫死后不能再嫁,而且在遭到强暴时,应拼死反抗,设法自戕。这就是中国的传统文化所提倡的“烈”的含义。为了对妇女的贞节进行宣传和鼓励,皇上为其立上贞节牌坊,村民为其修建烈女庙。而男子则可以在妻子死后续弦;若妻子不能生育(其实,很多时候不育的原因在于男子),还可以另娶一房,以保证家族的香火永远延续不断。

  妇女一旦嫁出,必须是从一而终,而丈夫却可以以各种理由提出离婚。汉语有专门的词表示男子主动与妻子离婚,叫“休妻”,却没有女子主动提出与丈夫离婚的专门说法。妇女触犯了“七出”,丈夫就可以“休妻”。所谓“七出”,便是丈夫休妻的七种理由:《大戴礼记·本命篇》载:“妇人七出: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盗窃,为其反义也。”

  在古代中国,只要经济允许,男子可以拥有多个配偶,富裕人家娶上三妻四妾是很正常的事。而妇女只能与其他女子共享一个丈夫。不仅如此,妇女还要主动接受男子多个配偶的事实,否则,因为嫉妒而言行举止“失控”,便会违反“七出”,有被“休妻”的危险。有人说,中国人允许娶妾,西方人可以通奸,殊途而同归。但娶妾与通奸具有本质的不同。通奸出自男女双方的自愿,而娶妾则纯粹是男人的特权。

  旧时,妇女不能言“性”,而将性生活看作是为男人所尽的义务,否则就会被认为是水性杨花,轻佻放荡。而是男人的专利。而男子追求性生活则被看作是理所当然,并保留着在婚姻之外“享受”性生活的权利。妇女不能与其他男子发生性行为,而男子不但可以娶妾,还可以狎妓。虽然东西方文化中均有狎妓的现象,但由于中国古代是一夫多妻的社会,男人狎妓更显出妇女地位的低下。

  4

  不仅成年女子在婚姻中得到不公正的待遇,就连女童也同样遭受着虐待。过去,由于家庭贫寒,不少穷人生下女儿无力养活,或出于今后无力负担繁重的陪嫁和彩礼的原因,不得不把年幼的女儿送出或卖给人家,等长大后做人家的儿媳妇。这便是中国旧时特有的“童养媳”制度。在很多情况下,这些“童养媳”从童养阶段开始,不仅要担负繁重的家务劳动,甚至还常常遭受家长的毒打和摧残。

  在古代中国,妻子是丈夫的私有财产。夫为妻纲,说的就是妻子对丈夫的绝对顺从。在夫妻关系中,丈夫是主,妻子是仆。同时,妇女还被看作是整个社会或家族的商品。男性贵族间为表示友好,可以良驹美女相赠。女人同马匹一样,同属主人家里的物品。据说,成吉思汗曾将自己的一个妻子赠给朋友。因此,妇女是可以随便被男人处置的,尤其是一旦结婚,便会失去一切自我。古人有“嫁出门的姑娘,泼出门的水”的说法。

  妇女还有个作用,就是被用来与邻国修缮关系、友好相处。一旦边境形势吃紧,蛮人入侵,首当其冲的便是女性。我们的皇帝往往要忍痛割爱,将心爱的女儿外嫁匈奴等蛮族。尽管是皇帝的心肝宝贝,但毕竟还是女人,还是摆脱不了自由和幸福掌握在男人手中的命运。而古希腊人则会因外国人抢夺自己心爱的妻子而拼命,甚至不惜发动特洛伊战争。

  不仅如此,女子还被视作一种有治病作用的“药品”。在公婆或丈夫病重时,提前将童养媳娶回家,为病人“冲喜”,好让病人尽快康复。在电视连续剧《闯关东》中,鲜儿为了救活她的未婚夫,不得不“嫁”给一个比他小十多岁的富家男孩,为乖戾的男孩“冲喜”。

  5

  在家庭内部,丈夫和妻子都有各自的分工,不可逾越各自的职能。这种分工便是“男主外,女主内”。丈夫负责家庭的生计,在外挣钱养家,而妻子则不能出门,她的任务就是相夫教子,操持家务,被限制参加任何社交活动。家庭成了禁锢妇女的监狱,而干家务也成了女人的专利,男子插手便会失去尊严。不仅如此,伺候好丈夫,照顾好孩子,这是妻子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职责。因此,男子一旦结婚,便成了家里的“主子”,一切都要围着他来转。

  在传统思想的影响下,妇女也养成了逆来顺受的性格,依附于男性的思想根深蒂固。“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便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

  我们有不少千古流传的爱情故事,但即便如此,故事的结局常常是女性悲剧化的命运。唐明皇与杨贵妃的爱情故事家喻户晓,被赞为“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可到了关键时刻,杨贵妃还是不能摆脱掉脑袋的命运。在传统的男权文化的笼罩下,唐明皇也只得泪洒马嵬。

  中华民族的女性从来就没有享受过帝王将相“爱江山不爱美人”的厚爱。英王爱德华八世为了爱情,为了自己钟爱的女人,可以毅然决然放弃王位,而我们的帝王却有享用不尽的后宫三千。偶尔出现一个顺治帝主动放弃帝位,还不是因为爱情,也不是因为自己唯一心爱的女人。[/color][/size]

荔荔雨 2008-2-22 17:08

女人可怜啊:L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男权之爱:二晒中国人传统的爱情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