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华树 2008-2-22 10:58
仁之爱:一晒中国人传统的爱情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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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color=darkgreen][b]原作:海 星 [/b][/color][/size]
[size=4][color=darkgreen][b] 2008年2月14日[/b][/color][/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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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情人节,有必要晒一晒中国人传统的爱情观。
五四运动之后,中国人终于发现:中国在近代被列强蹂躏、始终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其真正原因在于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有许多落后的成分。不抛弃这些落后的成分,中国就无法立足于世界。
爱情是人类共有的一种情感,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情感。每个民族都有追逐爱情的原动力,其最初表达爱情的方式应该是一致的。然而,由于不同文化传统的影响,每个民族表达同一种情感的方式会呈现出某种差异,表达爱情的方式也不例外。我们现代人对待爱情似乎早已麻木,觉得就像喝杯水那么简单、容易。其实,中国人对爱情的大胆追求只是近代的事,这是因为我们大胆地接受了西方文化,认为追究爱情是人的一种权利,而且是最基本的权利。但是,在五四运动之前,大多数中国人是不这么想的。
“爱情”作为一个词出现得很晚,是近代为翻译英语的love而将我们自古即有的“爱”字和“情”字复合而成。在古代中国,“爱”只是众多的“情”的一种,而且往往跟私欲、偏好等不太好的情感有关。与现代意义上的爱最接近的概念就是“仁”,因此我们说,中国传统的爱就是“仁之爱”。中国的“仁之爱”带有如下特点:
仁之爱是一种人伦之爱。
《论语》中说,“仁者,爱人。”但这里的爱实际上是一种人伦的爱。在中国古代,“爱”这种情感在不同的人伦关系里,是用不同的词语来表达的:父母对子女的爱叫“慈”,子女对父母的爱叫“孝”,臣民对君王的爱叫“忠”,兄弟之间的爱叫“悌”,朋友之间的爱叫“信”,夫妻之间的爱没有确切的词,最为接近的就是“敬”。仁之爱,实际就是人伦之爱。它告诉我们,爱要围绕着“伦”而来,要以伦理道德为基础。只要合乎人伦,合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合乎“礼”的要求,爱是否发自内心是无关紧要的。按孟子的说法,所谓人伦,就是要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仁之爱是一种血缘之爱。
仁之爱并非博爱,而是基于人与人的血缘远近。这种爱是一种具有血缘关系的爱,即先有血缘关系的爱,而后才有可能有与其他人的爱。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说的就是首先要善待自己的父母和子女,然后让这种情感扩大,再在善待别人的父母和子女。“爱”别人的父母和子女要以“爱”自己的父母和子女为标准和条件。离开了血缘关系,“爱”就不会存在。
仁之爱是一种施舍的爱。
孟子认为,人性是善的。比如看到—个小孩掉到井里,会产生一种怜悯的之心,忙去救他,孟子称之为“恻隐之心”。孟子说:“恻隐之心,仁也。”于是,恻隐之心的“仁”实质上不是出于爱,而是出于对别人的同情。因此,仁之爱一开始就带有施舍的色彩。儒家不止一次地提到“仁政”,提出“民本思想”,提出“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其目的并不是出于对百姓的爱,而是为了能使统治者坐稳江山。因此,这里的仁之爱不可能是真正的爱,而只是上对下的恻隐之心,一种强者对弱者的怜悯与同情,一种统治者对被统治者的施舍。
仁之爱是一种强制的爱。
在中国传统的金字塔式的等级社会里,金字塔上的人对塔下的人即便有“爱”,也带有强制的特点。这种“爱”往往无视塔下人的感受,以“爱”为理由,控制着塔下人的思想和情感,剥夺其自由。君让臣死,被看作是一种赏赐。当官的将自己视为人民的衣食父母,人称为“父母官”。他们为民“做主”,实际上就是披着“爱护”、“保护”子民的外衣,支配着百姓的生活,使百姓失去一切的人身自由。家长也一样,为了“保护”子女,连子女的婚恋也都包办了下来,选择什么样的配偶都得由父母来决定,即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仁之爱是一种不平等的爱。
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任何一种横向的人伦关系都带有纵向的特点,都打上了上尊下卑的烙印,体现了极度的不平等。君对臣如此,父对子如此,夫对妻也是如此。君对臣的“爱”决不是臣对君的“爱”,父对子的“爱”与子对父的“爱”大不相同,而夫对妻的“爱”则是以夫对妻的掌管与控制分不开的。仁之爱还要求处在社会金字塔下面的人,要无条件地“爱”塔上面的人。在古代中国,男子可以三妻四妾,而妇女只能从一而终,固守贞节。接受这种安排,就是妻对夫的“爱”。因此,真正的爱是建立在相互尊重、相互平等的基础上的,而仁之爱则是等级制度的产物。
仁之爱被认为是一种私欲之爱。
因为爱需要十分的专注,因此,在中国古代,爱被看作是一种胸无大志的行为,是“妇人之仁”。男子沉迷于爱情也就不可能专心其学业,不能努力去考取功名,因此,被看作是成就不了大事;女子沉湎于爱情会影响男子的仕途和前程。爱为情所动,因此,爱被看作是一种私欲、“人欲”,是与“天理”相违背的。在传统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旗帜下,爱首当其冲,在“灭”的范围之列,真正的爱始终无藏身之地。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大声地说“爱祖国”、“爱人民”、“爱国家”、“爱党”,几乎是脱口而出。但我们对自己心爱的人、对自己的配偶和家人,往往很难说出“我爱你”三个字。这一半是因为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我们中国人表达爱的方式含蓄、婉转,一半是因为我们所说的爱是带有中国特色的爱,是仁之爱,“爱”中参杂了很多“仁”的成分,包含着道德人伦、被动服从、缺乏平等、流于义务等因素。我们已经习惯于说出中国式的“仁之爱”,但对表达真实情感的两性之爱却觉得难以启齿,原因就在这里。
其实,即便是现代的中国人,尤其是80后、90后的年轻人,虽然他们的思想已经非常现代,已经很少拥有传统观念,但由于在他们生长的环境里,传统文化仍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他们的父母也或多或少地受着传统文化的影响,因此,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会无意识地受到传统文化的熏陶,他们的体内因此仍流淌着传统的血液。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有必要对我们祖先和先辈对待爱情的看法有一个深刻而全面地了解,这样,我们或许能够对自己身上的文化因子以及周围发生的事情有一个更深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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