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雅 2007-10-13 00:49
原则:评委会喜欢把“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什么人
原则:评委会喜欢把“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什么人
按照遗嘱规定,文学奖应给予“在文学方面曾创作出有理想主义倾向的最佳作品的人”。所谓“最佳作品”,想必是指在国内外得到评论家好评和读者欢迎的作品。至于何谓“理想主义倾向”,则更是众说纷纭了。诺贝尔本人并未对此作过任何解释。因而有人说过:“诺贝尔文学奖的历史似乎就是一连串解释一份词语含糊不清的遗嘱的历史。”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瑞典学院又转而特别重视“地方上的文学巨匠”,从而使获奖者扩大到澳洲、非洲,同时也把一些在当地声名卓著而在世界文坛默默无闻的作家,推到了全世界读者的面前。
从近年的情况看,瑞典学院似乎很重视通过多元交融取得丰硕成果的作家。此外,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还有较多的诗人获奖,有人认为,这反映了瑞典学院想以“纯诗”来复兴一种人文精神注。
当今诺贝尔文学奖的评选,主要根据这样几个原则:
1、授给文学上的先驱者和创新者;
2、授给不太知名、但确有成绩的优秀作家,通过授奖给他而使之成名;
3、授给名气很大、同时也颇有成就的大作家。同时也兼顾到国别和地区的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