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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 2007-9-29 21:59

论“珊瑚虫”的倒掉

这段时间网上一直流传珊瑚虫QQ的作者被抓,
今天上网也看到了新闻,原来真有此事。
深感企鹅公司做的太绝了。。
下面是网上一位仁兄的文章,转贴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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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珊瑚虫作者被抓”一事本身,因为涉及公安机关工作,我不做评价。在报道中有有一些不实的夸大。我是一个有三年使用经历的珊瑚虫用户,我很喜欢这款软件;我对要对报道中那三个“QQ使用者”对“珊瑚虫”的非议为“珊瑚虫软件”正名:
1、“安装完珊瑚虫QQ电脑里会出现很多流氓软件,无法进行删除”:这种说法简直站不脚。只要用过“珊瑚虫”的人就应该知道,“珊瑚虫”在安装时对于外部插件时采用“选择性安装(报道中公安人员所说)”在安装时会叫安装的人在列表中选择(打钩),在安装后出现流氓软件是因为安装的人在安装时不当而造成的;就如同在汽车上在设计了刹车和油门(或是选择加速,或是选择减速),在即将出现事故时一个不会开车的人,错误的踩下了油门,致使了事故的发生,这能说是汽车的错吗?况且在这样的安装形式下这些软件还能不能叫做“流氓软件”都值得商榷。如果“珊瑚虫”是里的插件是强制安装即“你不装某软件,就别想装我珊瑚虫”,这些软件叫“流氓软件”但是如果是“选择性安装”就如同各位在商店里购物,买了A商品,导购小姐问“您还要B物品吗?”你因为“马大哈”或其他自身原因,对B物品看都没看一眼就说要了(未把安装列表中的钩去掉),再结账时发现多了样东西,你能说此B物品是“流氓物品”吗?况且从我三年的使用经历来看,我没用出现这种情况。
2、“我不喜欢使用“珊瑚虫”版本的QQ,因为它有IP显示的功能,我不喜欢我人的隐私显示在外面”:这位“QQ使用者”一定没有使用过“珊瑚虫”或是在某些条件的刺激下说了瞎话,因为所谓“显示IP的功能”是显示对方的IP地址而不是将自己的,除非是别人使用,那就不存在你喜不喜欢使用的问题。现在显示的IP地址也只显示到你所在的市或大学,在这个范围能上网聊QQ的人太多了,不存在侵犯隐私的问题,况且也只有QQ好友可以看见,既然是好友我想坦诚写未尝不可。更所谓“君子坦荡荡”如果心中无鬼又何惧,你的网友知道你是我泱泱大中华何处之人呢?
我认为新闻报道还是应该就事论事,着眼于事件本身,而不是为了增加报道的看点,说一些不实的话。既然“珊瑚虫事件”是涉及到“侵犯专利权”就应该针对其侵犯专利权进行报道。至于软件本身为广大网友带来了什么,我想广大网友心中各自都有一杆秤,此软件在功能上的功过是非,在大家心中都是有数。
    最后,我想对腾迅公司说。你们思考过是谁“造就”了“珊瑚虫”吗?不是别人就是你们自己!“珊瑚虫”之所以在7年的时间里可以成为“不死鸟”,不就是因为它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吗?它生存的土壤,不就是你们扎根在广大网友心中的“工作瑕疵”吗?如果你们时时刻刻都把使用者的需要放在第一位,“珊瑚虫”何缘作了7年的“不死金刚”?退一步讲,“珊瑚虫”QQ还是QQ,在你们的用户群中也有一批是因为“珊瑚虫”认识QQ的。我希望你们从“珊瑚虫”上不仅仅看到司法胜诉的快感,还能从它那学点什么?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珊瑚虫”倒下了,下一个是谁?“珊瑚虫”的倒下可以算是腾迅公司在盗版QQ的这个沸腾的大锅里成功的倒下了一盆凉水,这个大锅可以平静两个月、一个月、半个月甚至是一天。但柴堆依然高架,火焰如故汹涌……QQ盗版的根源是什么?是国人的专利意识淡薄,是盗版制造者利欲熏心,还是腾迅QQ本身有缺陷但腾迅对于用户的要求置若罔闻?根源没有解决一个“珊瑚虫”的倒掉对腾迅公司又有多大的意义呢?结果只会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最终将导致用户群对软件彻底失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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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似狂舞 2007-10-12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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